关于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
成都医学院检验学院
成医检验〔2016〕41号
各位同学:
根据川教考院〔2016〕195号文件《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规范我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与颁发工作,现将2016年下半年毕业证书办理及领取事项通知如下,请协助执行。
一、毕业证办理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承办单位 |
11月28日 |
下发毕业生预提名单 |
省考试院 |
11月29日上午9:00---12月1日12:00 |
核对毕业预提信息,考生提供学费缴费证明、毕业生申请表等材料,发放毕业生登记表并报送纸质档毕业材料至学校自考办 |
成都医学院 新都校区行政楼435办公室 |
12月19日-23日 |
集中审查毕业生材料,办理毕业生证书 |
省考试院 |
通知时间 |
发放毕业证书 |
检验医学院 |
备注:①考生领取毕业证的时间另行通知;②学校工作计划随考试院实际办理安排适当调整,请以自考办通知为准。
二、 毕业预提名单核对及毕业材料报送
(一)考生核对毕业预提名单
预毕业学生(本人)带上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检验医学院435办公室核对毕业生相关信息,经核准无误后签字确认。(本人无法到现场签字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毕业办理,将不予毕业)
(二)毕业材料报送
1.考生提供材料:
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书》(附件2),请按表格提示在相应位置粘贴好身份证及准考证复印件;
⑵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也就是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或四川省教育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学历认证报告是毕业较早的同学才需要);
⑷所有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考生欠费,请先至我校新都校区财务处补齐学费;若缴费凭证遗失,请学生至435办公室登记,然后统一至财务处开具已缴费证明书。
备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以上手续的考生,暂不发放毕业证。
(三)注意事项:
1.省教育考试院将委托专门机构对所报考生的学历信息进行核实验证。凡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实者,本次一律不办理本科毕业证。
2.未提供缴费证明复印件的考生,暂不发放毕业证书与学籍表。
三、关于毕业生档案密封的办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档案的管理,从本次毕业办理工作开始,档案袋由我校统一密封署章,不再办理考生个人密封档案袋业务。请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完整并署章的毕业生登记表返回学院。待考试院下发毕业生学籍表,由学校统一整理后交学校自考办密封署章。接考试院统一安排发放通知后与毕业证书统一发放,具体时间待定。
四、前期工作
本次毕业办理时间紧,预计11月28日(下周一)省考试院下发预提名单,办理时间就是11月29日上午9:00—12月1日上午12:00之前。请9月份提交了学历认证并所有课程合格的同学这周末提前做好准备,安排好自己的时间,调好班,准备好要提交的毕业材料,准时到学校来办理毕业申请。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毕业申请是学生自愿,本人不签字视为自动放弃毕业办理(确实有特殊原因不能来学校办理的同学,请参加明年三月初开始的新一轮毕业生学历认证),杜绝任何人代办毕业申请相关手续。
五、咨询电话
检验医学院: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吴老师,联系电话:028-62739521。
检验医学院自考办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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