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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检验本科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检验医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9-11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检验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即将进行,为了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提高我院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管理质量,经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本次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答辩时间:2015年9月11日 2:00—16:00
二、答辩地点: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综合教学楼
三、答辩分组:
序号 |
组长 |
组员 |
地点 |
第一组 |
杨敏 |
袁亚、邓念华 |
新都校区A205 |
第二组 |
沈富兵 |
邓姗姗、李建龙 |
新都校区A210 |
第三组 |
孟尧 |
代娟、郭莉娟 |
新都校区A211 |
第四组 |
彭克军 |
周小东、刘彦华 |
新都校区A306 |
第五组 |
程曦 |
王频佳、孙丰慧 |
新都校区A307 |
第六组 |
吴民泸 |
周贺霞、段佳慧、林琳 |
新都校区A308 |
第七组 |
郑崛村 |
赵燕、马骄、姜恒、韩威 |
新都校区A309 |
第八组 |
李丹 |
刘双凤、赖翼 |
新都校区A405 |
第九组 |
魏香奕 |
余留海、曾献春 |
新都校区A406 |
第十组 |
孙文魁 |
张庆莲、陈曼 |
新都校区A407 |
四、相关要求:
1、学生毕业论文资料袋,毕业论文一式四份。
2、答辩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到场,至始至终参加答辩会。
3、答辩老师在答辩完成后严格规范的填写答辩资料。
五、材料接收
答辩完成后将答辩材料交回检验医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检验医学院自考办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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