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朱贵晴(市委组织部)13419345095;
柏涛(市人社局)13981606121;
张义哲(市人社局)18328041250。
2.报名方式。考生填写好《雅安市2018年下半年“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报名表》,连同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进行报名。考生如系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书面材料;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3.资格审查。各报名点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考核程序。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才引智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核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和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情况及时组织考核。其中,博士研究生岗位(岗位编码186001)和不定岗硕士研究生岗位(岗位编码186002)报考人员将另行通知考核时间及地点。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并根据考生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签订三方协议(仅限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已通过考核确定了拟聘用人选的名额,不再接受后续报名。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县(区)和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实施,体检时间由各县(区)和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并至少提前两天通知已通过考核的拟聘用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各县(区)、市级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包括在2019年7月31日前,对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五)公示
各县(区)、市级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的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19年8月30日前结束。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